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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发言被屏蔽
- 2008-10-19 2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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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08-10-20 21:17
前几天我发了一个会员交流群,被斑竹移到回收站了,说的是已经有了,结果我给的回复是:北京站长交流群我加的不少于10次了,都石沉大海!
答:官方群已建立,CHINAZ现阶段不需要民间群。当然,这并不代表以后不需要。至于你所讲的加了不少于10次这个问题,群管理备忘录里并没有提交这样的问题。事实上,由于QQ消息端的延时或不确定因素,并不代表群管理员可以收到您的消息。
结果我到事务区发了帖子表示了一下质疑:发一个会员交流群哪里违规了,结果又被移了,好象是被管理员移动的,我给这位管理员PM了,结果了和我加群一样,石沉大海!到今天都没有给我个说法!
答:在处理你事务区帖子时已经在处理帖中明显说明:请重新加群。或加本人QQ处理。而后并没有见到楼主加Q或加群。
我也来站长不少时间了,和顽石也进行过很多次的交流,站长今天能到这个地步,有管理员的功劳,我想更离不开的是99%的会员的支持!如此的处理方法,不敢恭维!
答:站长站离不开广大站长的支持和厚爱。当然,提出的问题我们会重视,但,出于长远的考虑,并不代表现在不回复或不答应一些事情就是没有看到或没有想处理。很多时候,站长站的管理人员都是默默把事情解决了的。
今天斗胆再发一贴,如果被锁或者是受到其他形式的处罚偶也认了!心里有话不说不快!
答:谈不上斗胆,合适的言论和声音是站长站论坛鼓励的。有不满就要发泄,相信一味的压制往往会使事情越来越糟。
最后:很高兴楼主采取了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处理类似的事件。有的时候,站长站管理人员比较忙,其实,这个世界上谁都说自己很忙,我也很忙。希望喜欢楼主对于站长站论坛管理上的弊端大胆进言。站长论坛实在太需要类似的声音和言论了。并没有任何管理人员去轻视任何会员朋友的建议和看法。
- 2008-10-20 22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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